前天晚上和萱,一起听了两个小时的歌。我是个老古董,没想到她能跟我听到一块儿去。临近午夜,我们才挂了耳机,互道晚安。躺在床上,习惯性失眠,习惯性胡思乱想。比如回忆起一些有意思的事,有关音乐和青春。我唱歌不走调,也算是天分吧(萱不止一次说我音准)。小时候给来家里刷墙的工人唱儿歌,他刷哪儿我就屁颠屁颠跟去哪儿,唱了一首又一首。他临走前,背着我跟我爹娘说,你闺女唱得真好。还是我妈偷偷告诉我的,小孩子嘛,被夸哪有不开心的。现在回想起来,我居然有这么傻的时候。从来没有人给我音乐上的启发,家族里也没有这样的基因,我只是单纯喜欢。别人通过打架唠嗑解压,于我,没有什么事是听一首喜欢的歌解决不了的。我做得最好的,是在旋律里消化自我。追星的事我也没少干,《仙剑奇侠传一》热播的时候,我还在上小学。李逍遥很帅,赵灵儿很美,林月如小三,阿奴多可爱,唐钰小宝是我嫁人的标准(仅限于那个时候,我现在爱谁你们也知道……)后来我到了恋爱的年纪,重新看这部剧才发现,原来一个人,是真的可以同时爱两个人的。林月如当然不是小三,她是李逍遥心底里,永远的白月光。我更喜欢林的原因,是她对李逍遥的爱,从始至终都很克制。那场漫天的红色蒲公英雨,她随手抓了一簇,却又有一瞬间的怅然若失,然后立刻松手。那里面饱含的爱,是只属于赵灵儿的。在灵儿和李逍遥没有彻底了断之前,她永远是个不能有姓名的旁观者。她不能亵渎,不能占有,甚至没有立场去嫉妒,唯有默默祝福。大家都知道,《一直很安静》是唱给林月如的。我每次听都会哭,她是个多么好的女孩,有时我希望她能自私一点。可直到在锁妖塔里的最后一刻,她都在说:“我没关系的。”阿七欲抛头颅洒热血,报效朝廷,匡扶帝王江山。十四一直把贪吃鬼阿奴放在心尖尖的位置上爱着,却始终未忘记石头老鬼的谆谆教诲,要努力尽一个忠臣,应有的职责。恶女和臭蛋玩到老吃到老的约定没能实现。每一个人的结局都悲怆且无畏。而仙剑的十年之约,你们所有人,到底还是食言了。《仙剑奇侠传三》我也很爱,放眼望去,这部剧的阵容集结了如今娱乐圈的半壁江山。最令我意难平的,大概就是徐长卿和紫萱这对。爱了三生三世,纠缠了三生三世。最后还是一叶忘情水,就此相忘于江湖。他有他的蜀山大业,她有她的天下苍生。最令我泪目的,是徐长卿舞剑千里送雪的情景。紫萱身处的苗疆,终年无雪。白了头的她在漫天飞雪中更显晶莹。这个爱而不得的场景,胜过万语千言。要知道,他们都没有喝下忘情水。他以为她忘了他,她也以为他忘了她。他们各为一味药材的名字,若是看过功效你就会知晓,其实命运早从一开始,就写好了结局。余生相守无望,我宁攥紧贫瘠的回忆,熬煮完所剩无多的岁月,再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走过奈何桥。嗯,真好哭呀。里面还有二姐夫袁弘,戏份不多,但他的古装扮相一直有惊艳到我。人红戏红歌红,仙剑系列本身已成了永不褪色的经典。我本以为这是仙侠剧的开始,却不料竟成了难以逾越的巅峰和再也无法复制的传奇。初中的时候,学校离家很近,我经常为了多听几首歌,磨磨蹭蹭,多走一条街。我爹疑惑:咋你回来得这么晚?我说:我在学校写作业。那个时候快男超女都不知道办了几届了。他们再杀马特的造型我都见过,如今还活跃在歌手这个圈子里的,俨然都成了业界标杆。那首《酸酸甜甜就是我》当年火得一塌糊涂,身边的小孩子们都会唱,旋律我到现在都记得。音像店里还都是磁带和盗版碟。然后就是贴画和海报的盛行。这些都是再也不会见到的,那个随风而逝的年代。高中的时候,课业很紧,学校也位于较“蛮荒”的地方,没什么娱乐项目。陪伴我最多的,是一支MP3。不像现在的智能手机,想听什么立马一搜,得用数据线下载,着实麻烦得很。不大的容量,塞得满满的。我大概是最早一批接触韩流的90后,二代女团的成长历史,我见证了其全部兴衰。那个时候我极度崇尚个性与自由,觉得人家真的好酷。造型可以是大烟熏洗剪吹,但好听的旋律不会过时。爱听歌的习惯始终没变。吃饭的时候听,上下课的路上在听,晚上10点多下了自习,还要故意在教室里多逗留一会儿,等舍友们纷纷离开,我才走出教室。耳机一戴,声音调到最大,震耳欲聋,但酣畅淋漓,拎着暖水瓶去水房,大声唱着别人听不懂的韩文歌,我觉得自己很酷。晚上宿舍熄了灯,还要再听一会儿才睡觉。那个时候,我大概是全校学生里,最费耳机的。在高一短暂的时光中,是金先生点亮了我。高瘦苗条,人很帅,就是有点黑。不过放在他身上,这个肤色刚刚好。他也喜欢唱歌,但很多是我没听过的。我们的座位并不挨着,为了跟他有更多的接触,听课的时候我会搬着自己的椅子坐在他前排女生的旁边,就这么在过道上,我一个人。女孩子的小小心思。老师都夸奖我,说你们看谁谁谁,多爱学习。我的左侧脸比右侧脸好看,我知道。大学以前,我留的一直是短发,写字的时候略微露一点脸颊和耳朵,我可以随时感受到他的目光。上自习的时候,他又会跟我后排的男生换座位,然后一坐就是一晚上。期间我们并没有交流。最多就是,我笑嘻嘻地扭过头问他数学或物理题,他很耐心地给我讲解完,然后趴在桌子上盯着我:“听懂了吗?”见我呆呆的,他还会拿笔敲一下我的头:“真笨,我再讲一次。”音乐课是我最喜欢的课。正值红歌比赛,选歌和排练的任务就交给了音乐老师。大家吵个不停,到底选什么歌好。我坐在第一排,其实早就有想法了,就直接两步一迈,跑去跟老师建议:老师,唱《精忠报国》怎么样?我不知道这首歌哪里惹到他了,他的表情很微妙,似乎还有点鄙夷,然后对我说:可以,你自己唱吧。后来兜兜转转,我们班还是选了这首歌。力拔山兮气盖世,我们一嗓子嚎出圈了。之后,有很多班级也该换成这首。但是嘛……在全班该死的好胜心驱使下,我们依旧拿到了全校第一,班主任老杜的笑容在脸上整整挂了一天。它的精神和气魄是最合适的,事实证明我的眼光没有错。直到后来我才知道,还是阿珂偷偷告诉我,是他跑去跟老师力荐的。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。这事成了未解之谜。化学实验课,他点着酒精灯给我烤土豆片。还神秘兮兮地说:“我给你做薯片吃!”他兜里居然有孜然,我不知道他从哪弄来的这些东西。他高我近两个头,一米八的个子,手里攥着坩埚钳还猫着腰,真可爱。薯片当然是没有做成,时间有限,火焰太小。高二分班后,陆续发生了很多很多令我意想不到的事。要是都写出来,恐怕你们也没有兴趣看下去。高考前一周,我终于鼓起勇气,跟他表白。大概率知道没结果,不过是给自己的青春一个交代。但是又比较怂,我写了韩语,不晓得他后来知不知道我到底写了啥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其实我自己也忘了。除了情书,那个叮叮当当的盒子里,还装着我做的糖果。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。我们两个人都是巨蟹座,一样爱家,一样敏感细腻。若是你问我,为什么你们没有在一起?我只能说,没有缘分,就是没有缘分。两个人谁都没有主动迈出那一步,那错过了,就是错过了。这些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好多年了,我却依然,把它们记到现在。大学期间,有不少男孩子跟我表白,我思考过后,都一一拒绝了他们。我看着周围的同学出双入对,有的半年换了好几任对象,情史丰富得一塌糊涂,心中并没有羡慕。除了写作学习追剧逛街,偶尔跟我的好同桌为了一顿心心念念的好吃的能跑好几里地,然后泡泡图书馆,再没有更多精彩的事。金先生的音容笑貌已经模糊了许多,我甚至想不起来,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。我想,我真正怀念的,是那个时候单纯可爱的自己,能那么有勇气的,去喜欢一个人。看看时间,快凌晨三点。该睡觉了,第二天还有很多事要做。好梦。夏安。预览时标签不可点